《十七帖》是著名的王羲之草书代表作,因卷首由十七”二字而得名。原墨迹早佚,现传世《十七帖》是刻本。唐张彦远《法书要录》记载了《十七帖》原墨迹的情况:“《十七帖》长一丈二尺,即页观中内本也,一百七行,九百四十三字。是煌赫著名帖也。太宗皇帝购求二王书,大王书有三千纸,率以丈二尺为卷,取其书迹与言语以类相从级成卷。”
此帖为一组书信,据考证是写给他朋友益州刺史周折的。书写时间从永和三年到升平五年(公元347-361年),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,是研究王羲之生平和书法发展的重要资料。清人包世臣有《十七帖疏征》一文可以参考。
此帖前人评价甚高。如宋黄伯说:“此帖逸少书中龙也”。朱熹说“玩其笔意,从容衍裕,而气象超然,不与法縛,不求法脱。所渭一一从自己胸襟中流出者。”也有人认为此帖“笔法古质淫然,有篆籀遗意”。这些评价都很中肯。尤其说它们写的从容不受法的拘束,好像从自己胸中自然流出一样,最为深刻准确。孙过庭曾说过:“子敬(王献之)已下,莫不鼓努为力,标置成体”,即王羲之以下,都是在写字时故意用力,故意要表现自己有自己的艺术风格,这样就反而失去书写时的自然之美了。这样对比式的评论,对书法欣赏很有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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